就有关媒体所报道“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伪造公文事宜”的声明
近日,《中国青年报》以《“最牛开发商”伪造政府公文办证竟遇“一路绿灯”》为题报道称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在湖南湘潭“晶都公馆”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伪造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公文。
该报道未经全面、详细地核实,存在诸多失实之处,且经其他媒体转载后,给我司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地损害了我司良好声誉。有鉴于此,我司特作以下声明:
1、我司作为日本上市公司在中国设立之独资子公司,一直严格遵守中国各项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为湘潭市城市开发建设及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获得诸多荣誉。
2、“晶都公馆”项目系我司在中国开发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作为外资企业,鉴于对中国建筑开发行业行政审批流程不熟悉,为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根据合同约定,我司将该项目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全权委托总包及专业施工单位办理。在总包及专业施工单位所提交部分文件存在之问题被相关国家机关指出前,我司完全不知情,更不可能进行前述报道所称“伪造”公文的违法行为。
3、就前述报道所称“伪造”公文事宜,我司正积极配合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工作,同时也希望相关国家机关尽快做出结论,以还我司清白。在相关国家机关未做出明确结论前,前述报道即声称我司 “伪造”公文,该指控无任何合法有效的依据,完全系主观臆断。
4、“晶都公馆”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不存在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且该项目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该项目之业主可完全正常地使用所购房屋,合法有效地拥有其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妨碍及权利违法之处。
5、前述报道多次援引“业主申勤”之陈述,并根据“申勤”之引导、描述、表面资料进行推测报道。事实上,“申勤”并非购房业主,而系“晶都公馆”项目联合投资主体之法人代表是开发该项目合作人之一。因联合投资协议履约纠纷,我司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案件正处审理之中。而前述报道明显系“某些有心人士”策划而成,其目的乃意欲对仲裁案件之审理施加不当影响。《中国青年报》在该次报道过程中,并未深入了解我司和“申勤”方的合作纠纷以及警方调查之时间背景,也未尽职向我司核实确认相关事实情况,偏听、偏信“某些有心人士”之陈述、并按其引导作出如上报道,导致该报道存在诸多失实之处。
鉴于以上几点,我司希望:《中国青年报》立即停止该失实报道,停止侵犯我司良好名誉之行为,我司乐见有机会有渠道同《中国青年报》进行良好的沟通互动以增加对报道事件的深刻理解;同时,我司也希望以“转载”形式刊登前述报道之媒体能审慎审查信息来源,不能不加求证地“转载”;最后,为了维护我司及相关业主的利益,我司保留依法向进行失实报道的媒体及提供失实信息来源的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事宜,特此声明!
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